自即日起,本校各單位因業務需要,有印信套印、縮小套印需求者,應於簽奉核可後,檢附含有內文文字之文件樣本(一式5份)送文書組代為向原製發機關申請報備。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8日臺教秘字第1060016705號函辦理。
(二)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組吳皊誼組長,分機:5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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