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約能源Save Energy
節能政令推行
1. 四省計畫後續,經濟部於105年11月依「新節電運動」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該計畫期程自105至108年,經濟部持續管考節電、節油,其中節水、省紙則回歸專則機關辦理(節水—水利署、省紙—研考會)。本節約能源行動計畫總目標,以104年為基期,於108年提升整體用電效率4%,用油以較104年不成長為目標。對個別執行機關(構)學校之管考以用電指標(EUI)作為考核依據。個別管考用電基準指標(EUI),有關學校類大學第一組,原「四省專案計畫」EUI基準124,新核定之基準調降為99。另外自106年起新建資訊機房之全部用電須以獨立電表記錄。資訊機房之「電力使用效率(PUE)」應參考國際標準或我國標準。
2. 繼「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之外,經濟部能源局另依「能源管理法」訂定, 自104年起至108年,能源用戶(契約用電容量超過八百瓩之法人及自然人)需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以平均年節電率應達1%以上為原則,且於每年元月份申報當年節電目標及執行計畫並同時檢討前一年之執行率。
3. 為落實以上政府節能政策,本組爭取經濟部能源局全額補助約32萬元,導入ISO/CNS 50001能源管理系統,優先導入館舍為本校耗電量前三大,計有工程四館、田家炳大樓、基礎大樓等三館。輔導內容為,成立能源管理團隊、實施能源審查、提供節能技術診斷,設定能源管理目標及行動計畫、實施能源管理內部稽核、協助通過ISO/CNS 50001標準驗證等節能相關工作。
4. 夏月為我國用電高峰,面對供電挑戰,行政院推動「2017年夏月節電大作戰」政策,為確保夏月供電穩定,請各單位配合完成以下事項,已規劃於106年進行設備汰換部分,請儘速提前於本(106)年9月前完成,以抑低夏季尖峰用電,另外請各系所評估調整高用電之實驗(習)課程避免於夏月尖峰時段進行,以上節電措施本組業已以書函通知各單位在案。
5. 節約用水部份,經濟部於105年2月核定「節約用水常態化行動方案」其工作內容係推動安裝省水器材,110年安裝率須達60% ,120年安裝率須達80%之工作目標,並請辦理常態性節水措施,持續逐年汰換、更新改善用水設備為省水器材,以符合節水執行成效。 該項本組已轉知本校各單位配合辦理。